中国公众从未像今天这样对环境保护倾注如此多的热情。让国人感到振奋的是朱基总理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多次提到环境保护问题,而环保问题也成为今年两会代表、委员的一个热门话题。
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侯捷委员说,从现在到下世纪中叶,将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最关键的时期,人口将达到16亿高峰,对资源、环境形成的压力和引起的矛盾将更为剧烈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,既保证当代经济建设顺利进行,又为后人留下良好的发展空间和环境条件,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责任。
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朱坦代表说,造成目前我国环保形势严峻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生存矛盾。以长江上游为例,这一区域的人口已经达到1.63亿,比建国初期增加了一倍以上。在原有耕地难以满足当地人口的生活需求时,开始了以砍伐林木、开采矿区为基础的生产活动。去年的洪灾使我们提高了对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要性的认识,国家果断投入巨额资金,引导当地群众转变生产模式,严格保护天然林木,将砍树人变成了植树人,形成了一支浩浩荡荡的环保大军。
民建青海省主委陆厚余委员说,只有当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增强了,才能杜绝生态环境的破坏行为,维持江河源头的生态平衡。我们要积极开展以“保护江河源,爱我大自然”为主题的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,通过报刊、电视、广播、举办讲座、兴办绿色图书馆、召开先进单位现场会等形式,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及全民的环保意识。
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、全国青联主席巴音朝鲁认为,目前,我国急需建立起一套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有效机制。由共青团中央、全国绿化委员会、水利部、国家林业局和中国青年发展基金会近期联合推出的保护母亲河行动,就是在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方面作出的一种具体探索。其主要任务是,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,尤其是青少年,通过“5元钱捐植1棵树”、“200元钱捐植1亩林”、“200元钱捐建1亩坡地改梯田”等方式,建立“保护母亲河基金”,在哺育中华民族的母亲河——黄河、长江等主要江河流域兴建保护母亲河工程。
朱坦代表说,没有公众的广泛参与,就难以从源头上杜绝生态环境的破坏行为,就难以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监督压力。只有把公众的参与热情和力量调动起来,使生态环境建设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,才有可能走上一条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相互协调、相互促进的可持续发展之路。
王文元委员强调,要建立环境成本核算制度,并逐步将其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。据世界银行发表的中国环境报告测算,中国仅水、大气造成的污染,年损失即高达540亿美元,占年GDP的8%,几乎冲抵了我们的年经济增长额。因此,一定要加强对环境成本的核算,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,加大对环保的投入。
原林业部副部长蔡延松委员说,目前我国每年治沙工程的投入与当前我国的治沙任务相差太远。如“三北”防护林一、二期工程已完成造林2.05亿亩,国家每亩平均仅投入4.43元,基本是靠农民义务工造林。治沙本身就带有公益性,有的地方造林100%是为了改善生态环境,长期下去农民负担不起,国家必须加大资金投入。
侯捷委员说,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,在运用邓小平理论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,逐步形成了新时期的可持续发展战略。国家制定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、污染者出资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的三大环境政策;颁布了《环境保护法》、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《水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、《噪声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、《海洋环境保护法》等6部环境法律和《森林法》、《草原法》、《水法》、《水土保持法》、《土地管理法》、《矿产资源法》等相关资源法律。修改后的《刑法》增加了“破坏环境资源罪”的条文;国家发布了28件环境法规和70余件环境规章,地方性环境法规达900余件;制定了375项环境标准,确定了环境影响评价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、污染物总量控制等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,初步形成了符合国情的环境政策、法律、标准和管理体系。
王文元委员说,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环保法律体系。现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某些法律的条款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,一些法律条款太原则、缺乏可操作性,如执法程序、违法标准、惩罚力度等,都不够明确或很不具体。与立法相比,执法中存在的有法不依、执法不严、违法不究的现象更为普遍。建议加快法律实施细则的制定,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;实行举报奖励制度,加强群众监督;完善人大、司法、政府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。